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国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统筹谋划推进、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有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过全国210多万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评估工作顺利完成。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反映出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取得新成效。普查结果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数量大幅度的增加,吸纳更多从业人员;企业资产规模逐步扩大,营业收入较快增长,科学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有所提高;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数字化的经济发展壮大,区域发展协调性、平衡性慢慢地加强,五年来我国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1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蔺涛,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何平,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负责人王冠华介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